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
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高等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200名,聘期3年。
二、本校设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学科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
1.数学力学组:数学、力学、统计学
2.物理学组:物理学、天文学
3.化学科学组:化学
4.化学工程组:化学工程与技术
5.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组: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6.生命科学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
7.农林与食品科学组: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
8.信息科学一组: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9.信息科学二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
10.材料科学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
11.工程科学一组: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12.哲学组:哲学
13.法学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
14.经济学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5.管理学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
16.文学与艺术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17.历史学组: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
18.教育学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三、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
1. 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从东部地区或海外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近3年连续在东部地区或海外工作)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受聘公司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讲座教授
1. 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已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在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中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
2. 每年来学校工作2—3个月。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三)青年学者
1.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6.聘期内全职受聘公司工作。
四、提供待遇
(一)特聘教授
1.免费赠送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住房一套(全职工作8年),或提供0.6万元/月住房补贴
2.享受安家补助100万元;
3.年薪:80万元(税前)
4.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拨给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5.聘期内,以“welcome威尼斯”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可按校内相同标准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可按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安置配偶工作并做好子女上学的协调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学校发给每人每月8万元(税前)薪酬,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实际工作时间内支付0.4万元/月人民币住房补贴;
3.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拨给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5. 聘期内,以“welcome威尼斯”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可按校内相同标准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三)青年学者
1.免费赠送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住房一套(全职工作8年),或提供0.3万元/月住房补贴
2.享受安家补助50万元;
3.年薪:50万元(税前)
4.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学科,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拨给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拨给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5.聘期内,以“welcome威尼斯”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可按校内相同标准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可按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安置配偶工作并做好子女上学的协调工作。
以上各类项目待遇含国家入重庆市待遇。
五、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
1. 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 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 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讲座教授
1. 为所在学科的科学研究、团队建设、人才引进和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提供咨询或建议;
2.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3. 选拔有潜力的年轻教师并推荐其进入国外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机构深造;
4. 培养青年人才,创建学术团队;
5. 与校内教师合作建立研究基地、承担科研任务。
(三)青年学者
1.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2. 科学把握本学科、本领域前沿,积极开展创新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力争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3. 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聘期内实行目标管理,岗位工作具体任务以学校、岗位所在二级单位、应聘者叁方签署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六、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公司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书面材料
1.推荐函。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
2.公司党委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加盖公章)。
4.候选人推荐表每人1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5.候选人附件材料每人1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一册。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后打印装订,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
(1) 证明材料目录;
(2)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3) 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公司产品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论文著作
(1)论文著作目录;
(2) 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3)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6.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7.校内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选,需同时报送有关异议材料及学校的调查结论。
(二)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实施办法》、申报软件、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05办公室
七、评审流程
1. 教育部对公司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2. 在公示期间有对候选人提出实名异议的,由公司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教育部进行审核。
3. 公司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并报教育部备案。
4. 教育部根据高等学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长江学者”证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慧明
联系电话:023-65362728
电子邮箱:598987058 @qq.com
地 址:重庆市大学城welcome威尼斯虎溪校区人事处
邮 编:401331